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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优秀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关于2006年优秀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作者:县教师发展中心    文章来源:县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0 9:05:43

一、评选范围与学科:

1、高中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2、综合系列:中小学体育与健康、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高中艺术)、中小学劳动与技术、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评价与考试、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书法、专题教育活动。

二、论文要求:

1、质量要求:参评教学论文应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有力,逻辑严密,文字简练,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已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2、格式要求:论文用A4纸打印,一式4份(其中1份在文章末页底线行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其余3份不必注明上述内容),打印采用word文档,正文字体为小4号宋体。

3、教学评价与考试论文的内容为:对中小学教师、学生的考核与评价;对中小学学业评价的改革;小学生考试制度、内容、形式等的评价;初中升学考试、省证书会考、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等改革及有关的试卷评析文章。

4、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论文的内容为:课程开发的理论研究和课程实施的实践探究等方面的论文。

5、综合实践活动论文的内容为: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开发与实施的相关论文。

6、专题教育活动论文的内容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论文。

7、有关学科论文的主题及其它要求由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三、选送要求:

1、递交的论文必须是该教师现任的学科教学论文,且每人限报一篇。

2、各片(校)要求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选送,由各片牵头学校(普高以校为单位)于6月25日前将选送的论文和目录(见附表)上交教师发展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四、评奖操作:

1、根据各片选送情况,全县按普高、职成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五个类别,先以学科为单位按评优条例组织评选活动

2、综合评审:根据学科评选情况,全县以高中(含职成教)、初中、小幼三大组为单位,分文、理大科,组织论文答辩活动。在学科评比中取前若干名(评一等奖人数的120%左右)参加论文答辩。最终决定一等奖获得者名单。

3、获奖数按评优条例规定,同时不得低于参评数的80%,按2∶3∶5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评比结果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公布(先公示)。

文章录入:zlb    责任编辑: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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