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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
关于2006年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
作者:县教师发展中心    文章来源:县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0 9:07:56

一、评选范围与学科

高中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二、案例要求

1.案例格式应包括:(1)标题。标题应体现一个鲜明的主题。(2)背景或缘起。(3)过程或情境描述。(4)反思与讨论。案例中的事例必须具备真实性、典型性和问题性。事例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别人的;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片断的。

2.案例内容与要求:体现新课程新理念,反映在新的教学教育改革背景下,教师在实践中的收获或矛盾、困惑。案例的写作要主题集中、言之有物、语言朴实、形式活泼,反对空洞无物、无病呻吟、故作高深,形式主义的文风。

今年小学、初中各科教学案例评比的主题为“课堂教学中的意外事件”,统一以“教学叙事”(俗称“课堂故事”)形式撰写,写作格式参照“教育叙事研究”样式,所写事件要求亲身经历,具体真实,叙述清楚,对同行有启发。

3.案例字数以不超出4000字为宜。(小学、初中各科教学案例字数不超过5000字)

4.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研究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规律,各学科教学案例评比要突出“育人”主题,选送篇目中“学科教学渗透德育”方面的文章不少于10%。

三、选送要求

1、案例一律用A4纸5号字打印,一式6份(其中1份在文章末页底线行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其余5份不必说明上述内容)。打印采用word文档。

2、案例送交办法:各学科案例的文字稿与参评目录(见附表)普高以校为单位,其它各年段以片为单位送交。各学科案例和参评目录的电子稿以邮件形式发给各相关学科教研员。截止时5月25日。

四、评奖办法

1、根据各片选送情况,全县按普高、职成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五个类别,先以学科为单位按评优条例组织评选活动

2、综合评审:根据学科评选情况,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入围案例进行评审,最终决定获奖名单

3、获奖数按评优条例规定,同时不得低于参评数的80%,按2∶3∶5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评比结果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公布。

文章录入:zlb    责任编辑: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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