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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教育局《关于绍兴县教育系统五好党员评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转发县教育局《关于绍兴县教育系统五好党员评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县教育局党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9 18:00:54

(征求意见稿)

各县属学校(单位)党总支(党委、支部):

2006年是深入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为进一步发挥每一个共产党员在全面推进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将在教育局直属党组织的全体党员中评选五好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的对象和名额:

评选五好党员的对象主要是在教育局直属党组织的全体党员中推荐评选。按5%的比例推荐出五好党员候选人上报县教育局党工委,共评选出二十名教育系统五好党员。未评上五好党员的被推荐者将作为优秀党员表彰。

二、    评选的方法和程序:

评选应逐级评选、推荐,要按照条件严格考评,择优推荐,确保质量,不搞形式,要掌握评选的过程就是一个相互学习的过程,要鼓励全体党员努力争创。

三、    表彰奖励:

被评为五好党员的同志,教育局党工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予以表彰,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凡被评为五好党员的由学校给予100元左右的物质奖励。

四、    评选工作的要求:

教育局直属党组织现有党员833名,占县属学校教师总数的45%,如何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一支不可低估的有生力量。评选五好党员,对于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促进我县教师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教书育人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推动教育事业的现代化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希望各学校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公正公开,规范操作,确保质量。推荐时要适当控制校级领导的比例,推荐对象都必须在校内公示,接受全体党员及全校教师的监督。

附:五好党员的评选条件。

五好即:好教师、好员工、好同事、好家长、好公民

评选条件:

1、         五好党员当然必须是一个好党员,是全体党员中的先进分子,近三年来曾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         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工作出色,教书育人,成绩卓著,为大家所公认。

3、         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以校为家,以集体利益为重,不但能团结同志,还乐于助人,受到大家的好评。

4、         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教育子女有方,受到社区居委会的好评,群众口碑好。

                                              绍兴县教育局党工委

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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