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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支教促进教师城乡交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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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支教促进教师城乡交流的通知》的通知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2 18:09: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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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支教 促进教师城乡交流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镇中、镇小: 近几年来,我县开展了教师支教、合理流动工作,对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大力推进支教工作,促进教师城乡交流,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今年的教师支教、合理流动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教师支教原则上按《关于开展教师支教服务期工作的意见》(绍县教人[2005]116号)执行。今年教师支教服务期继续实行城区、县属学校跨镇(校)支教和农村、山区镇级学校镇内支教两种形式,支教和挂职锻炼提高双向结合。城区学校跨镇(校)支教由局组织人事科牵头组织安排,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3%左右;由于县属高中段师资偏缺,暂不扣比例要求;镇内支教由镇教管办负责统筹安排,按支教要求落实对象,并将支教教师情况表上报组织人事科备案。支教的时间原则上定为一学年。 2、跨镇(校)的支教仍采用对口结对的形式。由接收学校提出具体要求,对口结对学校之间共同协商安排,请结对学校在近期进行一次具体沟通,然后将有关安排方案报组织人事科。(中、小学对口结对学校见附表)。 3、要实行梯度支教,跨镇(校)支教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镇中、镇中心小学,镇内支教的教师安排到下属村完小。前几年个别学校因支教对象较多,组织上暂时无法安排,且写出支教承诺书的教师,原则上应及时安排。 4、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智力支教活动。各学校在做好选派优秀教师长期支教工作的同时,要因校制宜拓宽支教渠道,组织开展短期支教、示范辅导、下乡送教、支教带教等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智力支教活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农村学校也可组织教师到结对学校、镇级学校跟岗学习、进修提高。 5、要加强对支教教师的工作考核。考核由接收学校和县教师发展中心共同负责。接收学校负责考核日常的思想、工作表现和劳动纪律;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考核课堂教学和教学业务、教学帮扶情况。具体考核细则由县教师发展中心拟定。派出学校要对支教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受援学校要积极为支教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安排好对口的学科教学任务。 6、要大力开展支教宣传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推广支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对支教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表现较好、工作业绩突出的支教教师,原学校在本年度评优评先中应优先考虑。 7、今年教师合理流动工作原则上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合理流动工作的几点意见》(绍县教人[2005]102号)执行,跨镇(街、县属学校)流动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镇街内教师流动的比例为5%及以上,由于各类学校具体情况不同,教师跨镇(街、县属学校)流动教育局不再提指导性比例,由各镇(街、县属学校)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合理流动人数报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将把教师合理流动的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 8、各有关单位的结对支教情况表及合理流动教师名单请于六月三十日前报组织人事科。 附:1、对口结对学校安排表 2、“菜单式”结对支教工作情况表 3、举行公开课、业务辅导专题讲座记录表 绍 兴 县 教 育 局 主题词:教师 支教 交流 通知
附1: 中学支教结对安排 支教学校 结对学校 柯中、柯岩初中—————富 盛 鲁中、柯桥初中—————稽 东 越崎中学————————平 水 鉴湖中学————————马 鞍 华甫中学————————漓 渚 职教中心、财经—————杨 汛 钱清、湖塘———————夏 履 华舍、福全———————王 坛 实验中学————————孙 端 小学支教结对安排 支教学校 结对学校 实验小学———————平水小学 柯桥小学———————稽东小学 柯岩小学———————富盛小学 华舍小学———————王坛小学 秋瑾小学———————漓渚小学 钱清小学———————夏履小学 附2: “菜单式”结对支教工作情况表 结对学校(盖章):
注:此表请结对学校一式三份于六月底前送教育局人事科,结对学校、支教学校各一份。 附3: 支教教师的情况表 支教学校(盖章):
注:此表请支教学校一式三份,于6月30日前送教育局人事科、支教学校、结对学校各一份。 附4: 举行公开课、业务辅导专题讲座记录表
此表由学校保存,支教结束时连同听课记录本一并送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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