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校园新闻>>上级文件>>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转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做好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 |||||||||||||||||||||||||||||||||||||||||||||||||||||||||||||||||||||||||||||||||||||||||||||||||||||||||||||||||||||||||||||||||||||||||||||||||||||||||||||||||||||||||||||||||||||||||||||||||||||||||
| 转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做好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1 10:03:55 | |||||||||||||||||||||||||||||||||||||||||||||||||||||||||||||||||||||||||||||||||||||||||||||||||||||||||||||||||||||||||||||||||||||||||||||||||||||||||||||||||||||||||||||||||||||||||||||||||||||||||
|
绍兴县教育局
转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做好绍兴县第二批专 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各镇(街)教管办: 现将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做好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绍县人[2007]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属学校、各镇(街)教管办积极组织,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选拔工作。 各县属学校、各镇(街)教管办要积极宣传,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仔细对照选拔的具体要求,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酝酿相结合的方式,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后,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选拔推荐表》(电子文档)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于9月15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联 系 人:余吉法 陈海桥 联系电话:84126627 85686956 附:《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做好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绍县人[2007]77号) 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人事局 绍县人[2007]77号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关于做好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主木人员队伍,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选拔工作在全县企事业单位中开展。选拔对象是在工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文教卫生、城市建设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和技术成就突出,有一定知名度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二、选拔名额 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数量为50份。 三、选拔条件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创新创业能力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 2、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一九六二年七月一日以后出生):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即一九五二年七月一日以后出生)。 具备上述必备·条件的同时,应在近五年的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具备下列选备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上有创造性成果,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成果(含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星火奖等其它同等级别科技奖励成果,下同),年实观利税在100万元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国家级科技关励成果主要完成者排名限制在前5名以内;省市级限制在前3名以内;两项以上省、部级限制在前5名以内)。 · 2、在城市规划、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积极引进、开发、推广国内外新技术或采用新的科学管理办法,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渗效益或社会效益,直接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并在全县同类项目中经济效益名列前茅的项目主要完成者。 3、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攻关、新产品开发方面成效显著,取得3项以上市级科技奖励成果或开发出2种以上市场畅销新产品,年实现利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主要研发人员。 4、致力于发展现代农业,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在选育和引进各类农业新品种,推广应用各类农业新技术新工艺中,为农民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做出显著成绩并获得市农业科技推广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成果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2)、在粮食、蔬菜、畜牧、水产养殖、林业等农业专业领域,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形成优势产业,贡献突出,直接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并在全县同类项目中经济效益名列前茅的产业化项目带头人、科技示范大户; (3)、在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开发研制各类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社会影响大。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造诣较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用该理论或方法教书育人成效显著,为同行所公认;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5、长期工作在治病、防病第一线,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其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誉,是某一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或是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授予有关行业最高奖的主要完成人。 8、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选拔程序 1、基层推荐。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和推荐名额指导数(附件二),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酝酿相结合的方式;在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后,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选拔推荐表》(附电子文档)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报县人事局。 2、组织筛选。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对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最终候选人员。 3、提交评审。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50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经公示,进行表彰奖励。 五、奖励和待遇 凡获得“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统一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可获得以下奖励和待遇: l、一次性发给奖金2000元。 2、优先推荐赴国外和省外参加学术会议、业务进修和培训考察,费序由县高层次人才开发基金适当予以补贴。 3、优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的限制。 4、列入我县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享受参加每年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各项活动的待遇。 六、时间要求 本次选拔I作计划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务必抓紧时间,在9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专业技木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王建清、胡斌彬 联系电话:84126032 附一: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录 附二: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名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拔尖人才 学术技术带头人 选拔 通知
附件一: 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 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表
附件二 绍兴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名额指导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