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校园新闻>>上级文件>>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关于在高中段学校开展教师帮困基金捐款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高中段学校开展教师帮困基金捐款活动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4 18:11:20

绍兴县教育局

 

 


关于在高中段学校开展教师帮困基金捐款活动的

   

 

各高中段学校:

20064月绍兴县教育系统教师帮困基金成立以来,全县广大教职员工济贫扶危、救急解难,奉献爱心、传递真情,共为教师帮困基金捐集善款1617845.55元,所有款项全部汇入绍兴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教师帮困基金”专户。教师帮困基金坚持以自愿互助,团结关爱,帮困救助”为宗旨,已累计补助全县特困教师六批76人次,累计补助金额达83万元(其中包括绍兴县慈善总会善款15万元),在帮助特困教师渡过难关,走出困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全县广大教职员工“同事是亲人、特困大家帮”的高尚道德情操和无私奉献精神,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特困教师们对党和组织的关怀,同事的真情互助感激不尽

为继续做好特困教师帮困基金的相关工作,教育局决定在20079月份教师节期间,面向全县高中段学校开展一次帮困捐款活动,要求全县高中段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特困教师帮困基金捐款活动。现就开展帮困捐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中段学校要广泛宣传前几次帮困捐款救助活动的效果和本次帮困捐款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认真地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捐款,起好表率示范作用。

二、坚持自愿互助的原则。捐款对象为教育行政机关干部、全县高中段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本次捐款活动。要通过宣传教育,发动广大机关干部和高中段教师自觉参与捐款活动。

三、各单位要将捐款造册登记并公示,公正、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四、各单位的捐款工作要求在915日前完成。捐款请以学校为单位,汇入:绍兴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账号:1106012901241000000131,开户银行: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款项到位后,由县教育局出具发票。

 

 

绍兴县教育局

200794

文章录入:zlb    责任编辑:校长室 
  • 上一篇文章: 关于谢金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 下一篇文章: 关于表彰绍兴县“教育事业功臣”完小教师“红烛奖”的决定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