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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00七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二00七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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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二00七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二00七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7 14:43: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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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普[2008]4号 关于二00七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二00七学年 第二学期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初中、小学、成教中心、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二○○七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工作和二○○七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时间安排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遵照执行。 一、寒假和二○○七学年第二学期时间安排: 1、本学期于 考虑到实际情况,二○○七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安排调整如下:学生于2月22日(正月十六)报到并正式开学,2月23日(周六)、2月24日(周日)继续上课。教师于2月21日(正月十五)报到。 2、二○○七学年第二学期从 二、关于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的要求: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减负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要认真组织和安排好期末教学工作,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要提高期末复习的效率,不得提前结束各学科的教学。期末考试日程按教师发展中心下发的质量调测方案执行,各校要规范组考,严肃考风考纪;要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在学期结束阶段各校不得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区域性统考,不得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考核、奖励教师的唯一标准;不得以考试分数、成绩给学生、教师和班主任排队、公布名次。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认真组织教师撰写品德评语,激励学生不断进取,要求各校校长严格把关。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期结束前,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深化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在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弘扬“敬业爱生、服务奉献”的高尚师德。要教育广大教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树立遵纪守法、和睦邻里、为人师表的良好教师形象,切实加强教师不涉黄、不涉赌、不涉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去不健康场所的教育。提倡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健康过节,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3、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期结束阶段,各校要利用春节前的有利时机,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家访活动,积极构建家校联系网络,尤其是“特殊情况”学生,要做到一个不漏、一人不少。要抓好学生离校前的集中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引导、矫治等措施;要明确学生在寒假期间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和社区服务等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活动,集中上好一堂禁毒教育课,作一次法制辅导报告,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切实把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教育学生自觉做到不玩火、不玩电,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灭火等抢险救灾活动;要教育学生不参与迷信活动、不赌博、不传教,不进电子游戏机室、录像厅、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看不健康书刊、影视等;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有住校生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离校。 4、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和维修管理。各校要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确保校园平安;要切实落实保安职责,加强培训与考核,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促进校园安全防范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使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明显改善。 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府办《关于开展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72162]号)精神。各类学校及幼儿园要对校舍进行全面 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要对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要对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特别是对12月14日晚教育局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专人负责迅速整改。 有维修和基建项目的学校,要有领导专人负责,落实好值班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管。 5、扎实开展帮困扶贫送温暖活动。寒假前,各校要按照县教育局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为贫困学生献爱心的活动,要实实在在为他们送温暖;要做好2007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券”和“爱心营养餐券”发放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中有困难的教职工、老党员和离退休教职工进行一次认真摸排,组织走访慰问,送去真情关爱,尽最大努力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要确保每位师生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 6、严格资产管理。要清理、审查好帐目,在师生离校前清点固定资产,按照校务公开、财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要认真做好年末经费决算,严格按文件要求结清代管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并将使用情况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7、规范档案管理和学籍管理。各校要认真做好一学期的教育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类档案要按《档案法》的有关要求归档,确保下学期开学前能全部进入学校综合档案室。同时,各校要切实加强和规范学籍管理,学生转学手续等要及时办理,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流生工作,确保入学“巩固率”。 8、认真做好期末总结考评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按德、勤、能、绩四方面要求,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考核工作,要把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及早确定下一学期工作计划,做到思路清晰,措施落实,有所创新。 9、做好学生寒假生活的引导工作。要教育学生文明、节俭过春节,组织开展安全、健康、文明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和相关的社区服务活动。在保证安全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关学校要在放假前安排好体育场馆、图书馆、计算机教室等向未成年人开放工作,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开展“绿色上网”活动,要让青少年在假期中有地方可休闲、活动和学习。 寒假期间,各校要严格按绍县教工委[2007]56号《关于规范中小学办班行为和在职教师业余时间从事有偿教学行为的意见》的要求,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兴趣培训班,保证学生休息和活动。社会力量办学的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初中、小学的校舍和师资组织学生进行培训,学校和教师不得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组织生源。学校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严禁有偿家教。 在寒假期间有实习学生的职业学校要继续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组织教师到实习所在单位了解情况,保持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0、进一步加强假期护校值班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各单位领导必须带班和值班,认真落实保安及其他护校值班人员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职责;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要事项要按有关制度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协调处理,并要详细记载值班记录。各校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室电话在 绍 兴 县 教 育 局 主题词:教育 时间安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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