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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教育局关于2008年学校、教管办岗位责任制考核的试行意见
转发县教育局关于2008年学校、教管办岗位责任制考核的试行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1 9:34:28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人[2008]57

 

 


关于2008年学校、教管办岗位责任制考核的

试行意见

 

各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初中、小学、成教中心、中心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2008年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转移重心、突出内涵、创新创优、提升拓展,以一流的作风,争创一流的业绩。经反复研究讨论修订,现就2008年学校、教管办岗位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1、围绕内涵,系列考核。学校岗位责任制考核,围绕学校的内涵发展,设立常规工作、重点工作、民主评议、重大事项增减分、一票否决等系列考核。做到条块结合,综合评价。

    2、注重过程,科室考核。学校岗位责任制考核以科室考核为主,考核的常规和重点内容切块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加强平时考核,强化数据指标达成的刚性考核和定性考核。实现考查资料向考评工作实效转轨,以强化科室对各类学校的过程和基础管理。

3、自定目标,个性考核。学校、教管办不再分层次,实行整体同步考核。根据工作要求对学校、教管办落实个性化的增值目标,实行定向考核。积极鼓励学校、教管办科学定位,自找目标,自主发展。

4、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加大重点工作的考核比重。以重点考核引导学校把握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激励学校争先争新、创新发展。

5、强化基础,一票否决。学校、教管办考核,注重提高规范化办学的基本要求,强化常规性考核。考核设置更具体明确的一票否决标准和内容。实现基础重点齐抓,激励鞭策并举。

     二、考核的内容

1学校:  

1)常规工作考核(占40%)。学校、教管办常规工作考核由牵头科室负责实施。普高、初中、小学由普教科负责;职教、成教中心由职成教科负责;教管办由人事科负责。对学校的集中考核时间,初中安排在4月中下旬;小学在6月底进行;其余安排在11月份。但集中考核以结算统计、综合为主,不大规模检查资料,突出工作实效核查。(具体考核细则另发)

2)重点工作考核(占50%)。对学校重点工作考核由相关科室进行,把重点考核内容切块分解给责任科室,实行分线定量定性考核,确定级差分,由人事科汇总。(具体考核细则另发)

   3)民主评议考核(占10%)。主要考核学校工作在家长(社会)、兄弟学校及教育局科室等方面的满意度,分家长(社会)、兄弟学校和局科室三个层面进行评议打分。

4)重大事项考核。主要考核学校一年中取得的在全县有一定影响的重大工作、创新工作成绩(增分);发生的较大工作失误和问题(减分)。

5)重大问题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制)考核。(增分、减分、责任追究条例另发)

2、教管办:

1)常规工作考核(占20%,重视对教管办主任个人工作考核);(2)重点工作考核(占50%),考核办法与学校同;(3)对所在镇(街)学校的考核(占20%),年终汇总记入教管办考核总分;(4)民主评议考核(占10%);(5)重大事项考核;(6)重大问题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制)考核。

    三、考核办法

1、 学校、教管办岗位责任制考核由责任科室牵头,分散考核为主,平时、年终结合。各责任科室按切块分解到的考核内容,加强平时的考核积累,年终考核重点进行工作实效核查、统计比较、分析结算。对集团化学校要进行集团所属学校绩效延伸考核;对成教中心要兼顾区域所在成校的绩效评估。

2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由责任科室根据考核细则,先对照扣分标准进行定量考核,再根据工作实绩和考核条例要求进行定性分出等级,最后得出定性考核分。定性考核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一般比例掌握在2332,四个等级分在考核细则中明确。

3、民主评议考核。结合各镇街学校领导的述职述廉和校际总结交流进行。主要由家长(社会)、校际之间和局科室三个层面进行评议。由组织人事科、监察审计室负责。

4、 对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责任追究考核。由有关科室根据专项督查检查记录和平时记载,对照条例进行考核,报人事科、监察室汇总后由局党工委审核决定。

5、关于重点工作个性化考核,采用学校自主申报,局审核确定后列入该校重点工作定向考核内容,年终专项考核。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措施

1、奖项设置。为了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从严控制一等奖学校,比例为20%以内。普高、职高和成教中心组,每组设一等奖1个;教管办设一等奖3个;初中和小学组各设一等奖4个。根据考核情况可减少一等奖名额。

2、实行一票否决制。三等奖不定比例,强化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凡属一票否决者,一律评为三等奖。下属学校被一票否决的,教管办考核不得评为一等奖。

3、考核结果使用。学校、教管办岗位责任制考核得分作为确定等级奖金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一等奖和三等奖单位奖金分别上下浮动10%左右。同时要求学校必须在奖金总额中切出30%左右,根据学校岗位考核条例对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进行细化考核,绩效挂钩,拉开差距,考评出具体的奖金发放额。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局党工委领导下进行,由人事科负责牵头协调,办公室配合进行。各科室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统一,数出有据。把考核机制作为抓常规管理,推进重点工作的有力砝码和杠杆。对不胜任考核工作的科室,将取消考核分值和考核资格。

 

 

绍兴 县 教 育 局 

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

 

主题词:学校   考核   意见

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两个更加”办,徐焕明、冯建荣、孙云耀、吴 晓、黄文刚、孙  君、张荣社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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