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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县红十字会 绍兴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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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绍兴县红十字会 绍兴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1 9:4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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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红十字会 绍兴县教育局 绍县红[2008] 2号 绍兴县红十字会 绍兴县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街)中学、中心小学: 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经绍兴县红十字会、绍兴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就学校红十字会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建设 根据红十字总会、教育部、卫生部和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以各县属学校、镇(街)初中、中心小学为单位成立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并于 各县属学校、镇(街)初中、中心小学要在成立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壮大学校红十字青少年队伍,要求会员数达到学生总数的80℅以上,要在教师队伍中招募红十字志愿者,各学校红十字会要对会员和志愿者登记造册。市红十字会和市教育局将开展“红十字示范校”评比活动,计划在年底表彰20所“红十字示范校” 二、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等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各校要对红十字兼职干部开展人道法、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基本知识的培训,要通过讲座、图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划》等,同时宣传为红十字事业无私奉献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不断扩大红十字会在学校青少年中的影响。 三、拓展工作领域,丰富活动内容 开展好手拉手情系贫困学生活动。各校要积极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培养学生团结互助的道德情操,要以学校原“帮困助学爱心基金”为基础建立“红十字博爱基金”,为一些患病学生奉献爱心。 各校要普及卫生救护知识和防病知识,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 绍兴县红十字会 绍兴县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红十字 学校 工作委员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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