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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代管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转发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代管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9 18:29:16

绍兴县教育局

 

 

 


转发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

代管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现将《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代管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代管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绍 兴 县 教育 局 

00八年六月十七日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

 

 


                         文件

       

 

绍市发改价〔200846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

高中代管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

为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代管费收支管理。根据物价局《关于颁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02]33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全市公立普通高中代管费收支管理及有关事项规范明确如下:

一、    代管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期高一、高二年级500元,高三年级450元。

二、    代管费的开支项目为:课本费、讲义费、作业本费、班会费四项。

课本费指按规定配备的课本和课本配套的辅导用书(作业本,含寒、暑假作业本)、音像教材费用。

讲义费指学校专为学生自编印的辅导材料和练习资料的成本费用。

作业本费指学校为学生提供的空白作业或练习薄的成本费用。

班会费指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教育活动的费用(含参观门票和影剧门票)。

三、    严格控制讲义费、作业本费、班会费开支。规定讲义费在代管费中开支每生每学期高一、高二年级不得超过100元,高三年级不得超过150元;作业本费在代管费中开支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15元;班会费在代管费中开支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20元。讲义费、作业本费、班会费开支超过规定标准不得补收。

四、    代管费以学期为单位结算,期末向学生开具清单。讲义费、作业本费、班会费三项实行多退少不补,课本费实行按实多退少补。学校如要补收课本费,应事先列出清单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实行补收。未经批准同意不得补收。

五、    严格控制代管费开支范围,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各学校不得在代管费中开支清卫费、有线电视费、明信片、信封、班级报刊费、考务费、期中和期末试卷等费用。学校为学生代办午餐等服务,必须按自愿原则,应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事后公开收支帐目,严禁代办过程中牟利。

六、    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核准支取的经费均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用于学校代管费的各项正常支出。

本通知自200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绍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高中代管费收支行为的通知》(绍市计价〔2005278号)同时废止,请各执收单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高中  代管费  管理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市府办,市发改委价检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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